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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《南方高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》约定: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四次,全年基金收
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基金已实现净收益的50%。2017年度已实现收益113,662,178.57元,按
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为56,831,089.29元。
1)、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,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赎回的
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;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,权益登记日当
2)、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。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不接受账户类分红方式的修改,
3)、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(即场内)的基金份额只能是现金分红方式。托管于注册登记
系统(即场外)的基金份额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,场外基金的投资者可以在基金
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,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
之前(截至2018年1月15日)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。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
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,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投资者,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
4)、权益分派期间(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1月16日)暂停跨系统转托管业务。
5)、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(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线)咨询相关情况。